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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0-03-31
46.4K

国内发明专利资助

申报时间: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截止。(2018年度国内发明专利资助项目、2019年度国内发明专利资助

支助标准:2500元/件

项目申报网址: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80001440300)


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截止。(2018年度国外发明专利资助项目、2019年度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资助标准:

1.申请人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专利局和日本特许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4万元。2.申请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审批机构经实质审查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2万元。


申报网址: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80001440300)



PCT专利申请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截止。

资助标准:对非个人申请人的PCT专利申请资助按纳税额实行分类资助,同一申请人2018年度在深圳纳税额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纳税额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5亿元以下(含5亿元)的,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申请人资助数量不超过5件。

申报网址: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80001440300)



商标注册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截止。申报2018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马德里体系)、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马德里体系)、2018年度商标注册资助(单一国家)、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单一国家)、2018年度商标注册资助(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2018年度商标注册资助(港澳台)、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港澳台)、商标注册资助(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

资助标准:

1.申请人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按指定国家或地区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2.申请人取得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 、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3000元。

3.申请人在单一国家取得国外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且该项同一申请人申报2018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所有单一国家受资助总件数不得超过2件、申报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所有单一国家受资助总件数不得超过3件。

4.申请人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且该项同一申请人申报2018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所有港澳台地区受资助总件数不得超过2件、申报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所有港澳台地区受资助总件数不得超过3件。

5.申请人取得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证书的,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每件给予资助20万元,地理标志每件给予资助50万元。

申报网址: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80001440300;



著作权登记的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截止。

申报著作权登记资助(一般作品著作权)资助项目、著作权登记资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申报网址: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80001440300

资助标准:1.申请人取得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019年度登记量20件以上(含20件)的,每件给予资助300元,非个人申请人2019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个人申请人2019年度资助不超过1万元。

2.申请人的一般版权作品获得国家或广东省版权登记机构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2019年度登记量5件以上(含5件)的,每件给予资助200元,非个人申请人2019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个人申请人2019年度资助不超过1万元;

所资助的一般版权作品仅限以下类型:(1)文字作品;(2)音乐作品;(3)美术、建筑作品;(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5)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来源:深圳市市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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