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款办理方式
提交资助领款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电子扫描件,截止时间2020年3月13日,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领款手续的申请人不再受理领款材料。
二、提交材料
单位办理资助领款须提供
(一)单位账户证明(账户证明打印方式详见第四点),盖单位公章;
(二)收款收据(盖财务章),付款单位请注明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款收据内容填写“专利申请资助经费”;
(三)《承诺书》(详见附件3);
(四)如单位名称变更还需提交“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进行电子扫描,将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个人办理资助领款须提供
(一)个人账户证明(账户证明打印方式详见第四点);
(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承诺书》(详见附件3);
(四)如果委托他人代领还须提供委托证明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进行电子扫描,将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打印账户证明信息表
请领款人在资助申报系统中点击“打印账户证明”或通过网址https://amr.sz.gov.cn/patent.web/UI/zzbf/index.aspx登录账户证明模块,选择类别、领款批次,检索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账户证明。系统操作过程中需验证身份,验证方式为提供与领款人关联的任一“资助申请编号”和相应的“证件号码”。
如操作过程中申请人遗忘资助申请编号或证件号码,请拨打业务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四、注意事项
(一)发放资助款实行银行转账拨付,领款人提交资助领款材料前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务必确保银行账户信息真实且有效,如因账户信息错误或账户被冻结等导致资金被银行退回,则视为申请人放弃领款,相关资金将上交市财政。
(二)资助领款材料需提交彩色电子扫描件,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单个文件大小控制在1000KB以内。
(三)扫描件文件名称命名要求。
单位办理领款:
拨款名单序号+单位简称+收据
拨款名单序号+单位简称+账户证明
拨款名单序号+单位简称+承诺书
拨款名单序号+单位简称+变更证明
个人办理领款:
拨款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
拨款名单序号+姓名+账户证明
拨款名单序号+姓名+承诺书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办理2018年深圳市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领款手续的通知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202002/t20200213_190107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