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的《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费用汇交的谅解备忘录》,自2021年12月1日起,PCT国际阶段费用将采用固定人民币金额进行收取,不再以瑞士法郎标准进行折算。
根据协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每年公布下一年度PCT申请国际阶段费用的人民币标准,原则上维持一年有效。如因汇率波动过大等原因需调整收费标准,国知局将另行通知。即将施行的收费标准请参考下图:
注:上述费用一栏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信息: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11/27/art_332_171743.html
按照新规定,申请人无需面临难以准确估算PCT官费的困难,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在缴纳官费时也无需依照具体申请日来调整缴纳的费用。此次新标准的实施,对申请人、代理机构、受理机构而言都是减轻负担的好消息。
PCT作为独特并且灵活的专利程序,具有以下几大优势:
一份申请,以一种语言(中文),向一个受理局(中国专利局)提出,进入各国家阶段以前,可代替多份外国申请;
以最小的花费,向外国提出申请的决定可以推迟到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
在进入国家阶段之前,可以对发明的经济价值及获得专利的可能性进行评估;有更多的时间准备高质量的译文供国家阶段使用;可以更好地筹划国家阶段的费用;
国际阶段作出的修改对所有的指定/选定的国家均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