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深圳总部:0755-26406591

深圳市场部:0755-26406591

法尔律师所:0755-26406581

东莞分部:0769-89878075

佛山分部:0757-88034112



行业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商标申请 | 如何区分颜色组合商标和商标指定颜色?

发布时间:2024-02-28
46.4K



颜色组合商标


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

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

在“商标申请声明”栏内

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

并且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




商标指定颜色


指商标图样为着色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申请时不要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

在商标图样框内粘贴着色图样即可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

除应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外

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01
颜色组合商标的构成要素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图样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该图形轮廓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

02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文字说明、色标、商标使用方式应填写在“商标说明”栏。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