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结合,保障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强化企业和地区及产业创新发展优势,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正式批复辽宁省沈阳市等20个地区开展第二批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佛山市禅城区首批21项专利已完成投保、承保手续。
据介绍,佛山市禅城区结合地区实际,稳步推进试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副区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项工作负责人。二是制定了《佛山市禅城区国家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佛山市禅城区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并把专利保险纳入禅城区贯彻实施《佛山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年)》。三是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佛山市禅城区经济促进局(知识产权局)与当地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专利保险试点战略合作协议。四是加强工作创新。为提高保险的适用性,制定了4个保险方案供企业选择,不同基准保费对应不同的赔偿额,灵活性大,最高可以获得保费90倍的赔偿费,赔偿金额达到144万元,并根据投保专利数量和投保年限对企业进行不同的保费补贴政策;在工作模式方面,成立专利保险合作社,建立专利保险技术专家咨询组和法律维权援助组两个服务团队,搭建企业、保险机构与中介机构对接平台,为企业提供咨询、评估、培训等服务。五是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专利保险的意义,提高企业保护创新优势的意识。
其他试点地区也正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本地区专利保险工作模式,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引导,深入企业开展需求调研,加强对专利保险的宣传报道,搭建企业和保险机构对接平台,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王文静)来源知识产权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