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达标对接辅导的函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自今年起只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才享有15%所得税的优惠税率,原各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再享有任何税收优惠政策。但是,根据该办法对企业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提高了认定审批门槛,要求企业必须具有自主的核心知识产权。
为了加快将原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进程,有效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按照市实施高新技术企业“零发明专利突破计划”和“市知识产权局的服务对接通知”,我所受市知识产权局的指派和安排,要求对贵单位进行知识产权达标对接辅导服务,希望贵单位给予配合、支持,并尽快与我所联系,以便我所做好上门辅导的安排工作。
联系人:刘文求、许睿、李强
电话:0755 -26406591,26406581, 13717000766
传真:0755-26406587
Email: johnsonip@vip.163.com
附件:1、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的服务对接通知
2、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指定辅导的企业名单(部分)
深圳市君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00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