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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
附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17〕3 号)。
二、资助对象
本计划的资助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体育企业,其主营业务应属于《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中确定的十一大行业类别。重点支持中小微体育企业的贷款贴息资助项目。申请贷款贴息资助的企业在近 2 年存在大额应收个人款项、将获批的银行贷款用于套现、炒股、放贷等与体育产业发展无关的行为等情形的,不予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已经获得在我市设立的银行分支机构发放支持体育产业项目的贷款。
(二)贷款合同已按约定履行,企业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三)贷款用途属于体育产业十一大行业类别。
(四)贷款利息金额不低于 5 万元。
(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最长期限不超过 2 年。
四、资助范围
资助的范围是:2016 年 4 月 16 日-2018 年 4 月 15 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项目,企业必须获得贷款并支付了相应的利息。
五、资助标准
贷款贴息资助最高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市财政贴息。
六、申请材料
(一) 登 陆 “ 深 圳 市 文 体 旅 游 局 政 务 网 ”(http://203.91.45.56:7001/tysb/),在线填报相关表格经网上初审后,通过该系统打印的《深圳市体育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纸质文件原件。
(二)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三)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偿付利息的财务凭据、已支付利息明细表并加盖贷款银行公章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市文体旅游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按 A4 纸型制作,并胶印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七、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咨询电话:政策咨询 83228550 83240926
技术咨询 83792687
受理地点:笋岗西路体育大厦 8 楼体育产业发展处
八、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18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逾期不予受理。
九、审核程序
按照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操作规程实施,包括以下程序:网上申请——市文体旅游局网上申报材料初审——市文体旅游局给予受理编号——提交书面材料形式审核——市文体旅游局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专家评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市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市政府审定——市文体旅游局下达项目资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