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
政策依据:《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第七条 加强企业的金融服务保障。全力支持区内重点保障企业,对纳入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区内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百强企业,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其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申请我区合作担保机构信用担保产生的担保手续费,按其实际支付手续费的50%,予以总额最高20万元的资助。
资助标准:
(一)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
(二)每次贴息总额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三)企业可申请一次,每次最多可报3笔贷款。
(四)企业申请贷款利息补贴的项目必须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实际已发生利息支付,且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归还利息后方可申请。
(五)同一项目已在国家、省、市申请的,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对纳入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区内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2018年龙华区“四类100强”企业。
(三)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或街道)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金融服务保障(贴息类)助力企业应对疫情资助申请书》(网上下载申请书并填写)。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贷款合同复印件。
(六)已付利息清单原件。
(七)企业提供本次疫情对企业复工、生产及销售产生的影响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发布公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订申报受理计划,在龙华政府在线等媒体上发布申报通知。
(二)企业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yfzk@szlhq.gov.cn(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预审通过后打印相关资料。
(三)材料接收: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邮件通知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材料审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审批环节;对经审查内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申请企业;对经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申报主体应在规定期限内补充申报材料,逾期不报的予以退回并不再受理。
(五)专项审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利息补贴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六)现场核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两名以上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实企业实际经营情况。
(七)征求意见: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拟资助名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有关部门界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或者明确建议不予资助的,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视情况予以采纳;相关部门未明确意见的,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正常程序报批。
(八)对外公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符合拟资助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等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九)报批:公示期满后,报区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十)资金拨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向资助对象下达资助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款项拨付手续。
来源:龙华政府在线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龙华区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资助项目受理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xxgk/xwzx/tzgg/202002/t20200225_190268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