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详见附件1)以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 38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及录用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助理定义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本次统计针对2022年应届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科研助理招聘单位
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市属高校及研发机构等单位。
三、岗位发布与报送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开发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科研助理岗位,按如下要求完成工作:
(一)尚未发布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
对于尚未发布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请于2022年6月30日-7月10日间通过“鹏城IT人”网站(“鹏城IT人”是深圳科技创新委为深圳高科技企业提供大学校园招聘的专业服务平台,网址为www.szitren.net)或其他招聘平台发布岗位需求。
(二)已发布科研助理岗位及录用的单位
对于已完成科研助理岗位发布及录用的单位,请于7月10日-8月20日间,登录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 ://pro.gdstc.gd.gov.cn,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上报本单位发布及录用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的情况,包括录用毕业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具体以平台要求的统计信息为准。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工作要求及时间进度按时完成科研助理岗位的招聘、录用及信息上报工作,科研助理录用情况将作为我委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重要指标。
四、咨询方式
叶小婷 0755-26900492
运 云 0755-26900649
各单位可加入“深圳科创委科研助理招聘交流QQ群”(群号:702738823、735604725),进行咨询答疑。
附件:
1.《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2.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落实计划及落实进展情况操作指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99257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