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龙华区知识产权资助申报工作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日期:2018年07月1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新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若干措施(2015年修订)的通知》(深龙
华办〔2015〕38号)以及《龙华新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版)》,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龙华
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龙华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要求详见《龙华新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版)》(附件1),相
关申请表格(附件2)。
二、受理类别
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PCT、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版权示范单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
驰名商标、境外商标,受理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受理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四份。
三、受理范围
获证(奖)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四、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20日截止。
五、受理地点
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与清湖路交汇处国鸿大厦A座一楼。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张先生,联系电话:23330322、23330327,传真:23330320。
附资助信息汇总:
1、发明专利资助
(1)国内(含港澳台)发明:2000元/件,委托深圳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及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
的分支机构代理的,每件增加资助500元;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并低于资助额度的,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
按实际支出给予50%的资助。
(2)美国、欧盟和日本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2.5万元/件;
(3)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1.5万元/件;
(4)PCT国际专利资助:单位5000元/件,个人3000元/件。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
每件资助150元;经深圳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外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代理的,
每件增加资助150元
3、龙华新区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资助
(1)国家版权示范单位、国家版权示范园区(基地):100万;
(2)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50万。
4、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
每年不超过10家,每家资助50万元
5、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资助
每家一次性资助30万元,每年不超过10家。
6.龙华新区专利奖和标准奖奖励资助
(1)新区专利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每年评奖不超过10项;
(2)评定为新区标准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每年评奖不超过10项。
7.创建知名品牌资助
(1)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100万;
(2)首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50万。
8、境外商标注册资助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
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在获取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后凭证书一次性申领资助,各指定国家核准注册后不再
重复资助;
(2)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5000元/件;
(3)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2500元/件;
(4)在台湾、澳门取得注册的,1500元/件;
(5)在香港取得注册的,500元/件。
9、国家高新认定资助
首次认定,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