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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和知识产权创造激励今日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18-07-31
46.4K

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和知识产权创造激励

来源: 龙岗政府在线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

要求,我局将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知识产权创造激励申报项目受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申报项目


    网上受理期:8月6日至9月7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8月6日至9月21日


(二)知识产权创造激励申报项目


    网上受理期:7月31日至9月7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7月31日至9月21日


二、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查看申报指南


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的“申报指南”栏目中查看龙岗区2018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网址:http://203.91.36.116/company)


(二)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1.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2.查看扶持政策;


3.填写企业信息及申报项目信息后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4.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生成的申报书,继续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进行项目申报。


(三)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进行项目申报


(http://wsbs.sz.gov.cn/shenzhen/project/index?service=c) 
1.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注册、登录;


2.进入龙岗区科创局政策申报页面;


3.选择申报的政策项目,上传并提交在龙岗区产业服务平台生成的申报书(附件提交申报书即可,其他资料可不必上传),等

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4.后台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完成线上流程。


(四)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


为方便各单位申报,我局制作了《龙岗区科技项目申报教程》(见附件1),请各单位申报前下载学习。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

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三)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与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联系。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7月25日

附奖励信息汇总: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 2016年1月1日以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首次申请认定:给予20万元认定激励

2.重新申请认定:给予10万元激励

二、知识产权创造激励

1. 境外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除外)。
(1)获境外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除外)授权,激励金额2万元/国/项。
(2)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对其额外激励金额1万元/项。
(3)同一项专利获多个国家授权时,最多激励5个国家的授权,且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只激励1次。
(4)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百

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 国内专利(包括港澳台)。
(1)发明专利激励金额5000元/项。
(2)实用新型专利激励金额2000元/项。
(3)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

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3. 国外植物新品种。
(1)获得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5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激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4. 国内植物新品种(包括港澳台)。
(1)获得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3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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