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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或者2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费用减缴条件。任一方不符合条件,不予享受减缴。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 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其中在提到:持续深化告知承诺改革,与税务总局建立专利收费减缴申请人纳税信息核验机制。
1.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费用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2.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费用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023年1月12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启用新的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费减备案需要备案主体自行注册账号且只能通过该账号上传资料进行备案。
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https://interactive.cponline.cnipa.gov.cn/
备案过程有任何疑问可电话咨询:0755-26406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