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转让与许可,有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偏偏就是缺少专利,有可能花几万块甚至几十万去买本专业领域内的专利。然而,对于专利权人来说,碰到这种企业的几率太小。有过20万买一个实用新型的案例,但说实话,这明显是钱多人傻。专利转让最大的问题在于,需要专利的人与专利权人之间一来是互相联系不上,二来是互相不信任。联系不上指的是,用什么途径发表自己希望卖掉的专利呢,虽然网上很多专利交易平台,可惜需求量并不大,即便需求量很大,专利购买人也只需要同一技术领域内的专利,这样的瞎猫很难碰上死耗子。二来是,专利是否有用,需要专业的专利代理人判定,专利不能当作一篇普通的技术文档,一件专利的价值,并不在于它公开了多么国际领先的技术,而在于它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的判定,绝对不是一个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判断出来的。而且不仅仅是保护范围的问题,还涉及到后续专利能够继续申请,以及专利权的稳定性问题。不稳定的专利,保护范围大也没用,很容易就会失效。
(2)用专利创业,把专利变成实际的产品或者服务,靠把产品和服务销售给最终消费者体现专利的价值。专利的作用体现在排斥其他竞争对手进入这个产业。这一点,可以参照中国专利第一人邱则有的做法,他以个人名义足足有2000件授权的发明专利,4000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他的专利并不是多么高科技的行业,而是普普通通的盖楼的空心砖。
(3)专利资助政策,制造批量垃圾专利依赖政府资助赚钱。这只能赚一点小钱,而且必须是自己很懂专利才能批量制造没什么用,却能授权的专利。这还一般要求自己要具有所在城市的具有较高金额的专利资助政策才行。
(4)专利诉讼,这个不太好打,难度大,收益不高,拖延时间太久太久,而且可能没收益。这主要是因为一般个人申请都是只申请实用新型,即便申请发明专利获得授权,也一般是仅仅申请了一件发明专利。在中国普遍专利撰写水平还不高的条件下,一件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一般是很小的,难以起到实质性的保护作用。使用实用新型专利,被告会提出无效,拖延一年多。使用发明专利,难说专利保护范围是否有用。即便判决侵权,法定的酌情赔偿在1万以上100万以下,一般来说五六万而已,杯水车薪,完全负担不起一年耗费的精力和律师费。当然,侵权赔偿也可能很高,现有判例中,一件实用新型最终判决赔偿1.3亿元人民币。这种情况可遇而不可求。
专利是做什么用的?可以想见的是,任何一个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的人,心里都藏着一个创业梦,就是想着自己的专利技术能够卖个大价钱,发个大财。这是人之常情。创业,指的是个人创立企业,自己给自己打工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