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内容
银政企合作支持的科技研发入库项目。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2〕123号;
(二)《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2〕125号;
(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
(五)《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方案》,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2013〕287号。
三、支持方式
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受理机关入库审查、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
(二)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
(三) 企业上年度60%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民生科技领域的产品或服务;
(四)项目为科技研发项目;
(五)项目不在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委托贴息转贷项目之列。
对符合以上条件,且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予以入库。中小企业划定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六)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等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项目申报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特提请各申报单位严肃对待。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报单位列入我委科研诚信负面清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申报银政企入库项目的企业,一旦申报即表明授权我委将企业申报信息推送相关政府部门。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七、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3月20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4月3日。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联系电话:88103764、88127383。
有关贷款事宜请咨询以下合作银行联系人: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鲁阳戈13590360515,李瑛88266522,18825238981。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陈俊伟 22280147,13823504323。
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西厅18-28号窗口。
八、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
九、办理程序(流程图)
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向市科技创新委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专家评审——市科技创新委审查纳入银政企合作项目库——社会公示。
十、办理时限
分批处理。
十一、证件
批准文件。
十二、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银政企合作入库资格。
十三、收费
不收费。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