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总部:0755-26406591
深圳市场部:0755-26406591
法尔律师所:0755-26406581
东莞分部:0769-89878075
佛山分部:0757-88034112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予以申请:
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及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博士后核准备案并已完成开题考核的。
资助标准
市政府对设站单位、创新基地开展博士后工作期间的日常经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补助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