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士后设站单位申请日常经费补助

发布时间: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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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予以申请:

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及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博士后核准备案并已完成开题考核的。


 资助标准

市政府对设站单位、创新基地开展博士后工作期间的日常经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补助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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