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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

知识产权创造激励

发布时间:2018-07-31
46.4K

一、申报时间

网络:7月31日-9月7日

书面:7月31日-9月21日

二、扶持标准

1.发明专利激励金额5000元/项。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3.国外植物新品种。
(1)获得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5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激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4.国内植物新品种(包括港澳台)。
(1)获得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3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单位申请的须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个人申请的须具有龙岗区户籍的自然人;在龙岗区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3.申请激励的知识产权授权证书须为上一年获得。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请须提供:
1.申请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5.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6.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激励的应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申请国内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8.申请国外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9.属于中国五百强、世界五百强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个人申请须提供:
1.申请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2.申请人为龙岗区户籍的自然人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为龙岗区工作的个人须提供:所在单位在职证明文件(盖公章)、深圳市人才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复印件(验原件)
4.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应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申请国内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申请国外植物新品种激励的应提交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两份。所有材料正反面复印。凡是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五、申报须知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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