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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专利条约概述

PCT专利条约概述



1、 什么是专利合作条约 (PCT)?

PCT 是一份拥有超过150 个缔约国的国际条约。通过PCT,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而不是分别提交多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申请),即可请求在为数众多的国家中同时对其发明进行专利保护。专利权的授予仍由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负责,这称为“国家阶段”。

PCT 程序包括:

提交申请: 申请人以一种语言,向一个国家或地区专利局或者 WIPO 提交一份满足PCT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国际检索: 由“国际检索单位”(ISA)(世界主要专利局之一)检索可影响发明专利性的已公布专利文献和技术文献(“现有技术”),并对发明的可专利性提出书面意见。

国际公布: 国际申请中的内容将自最早申请日起 18 个月届满之后尽早公之于众。

补充国际检索(可选): 经申请人要求,由第二家国际检索单位查找进行主检索的第一家国际检索单位因现有技术在语言和技术领域上的多样性而未能检索到的已公布文献。

国际初步审查(可选): 经申请人要求,由某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另外的专利性分析,通常针对的是修改过的申请。

国家阶段: 在PCT 程序结束后,通常是申请人提出优先权要求的首次申请的最早申请日起30 个月后,申请人开始直接向希望获得专利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寻求专利授予。

2、 如何在多个国家保护发明?

专利存在地域限制。要在多个国家保护发明,申请人有以下几种选择:

(a) 直接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 申请人可以直接在希望获得发明保护的所有国家(部分国家支持地区专利)分别提交专利申请,也可以先在某个巴黎公约缔约国(《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之一)提交申请,然后在首次专利申请的申请日起12 个月在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分别提交专利申请,以便在所有国家享受首次申请的申请日。

(b) PCT 途径:申请人可以根据PCT,直接或者在巴黎公约规定的首次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一件申请,该申请将在PCT 所有缔约国内有效,因此要比直接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更为简单、方便,也更为经济

巴黎公约途径与PCT 途径对比

3、 谁在使用PCT?

全球的大型企业、研究机构和大学在寻求国际专利保护时,都会使用PCT。中小型企业(SME)和个人发明者也会使用该条约。《PCT 通讯》(参见www.wipo.int/edocs/pctndocs/en/2017/pct_news_2017_03.pdf)中列出了每年提交PCT 申请最多的申请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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